关于2011年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
艺院办〔2011〕18号
关于2011年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
学院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我院的院历及下半年教学安排,学校定于2011年7月9日至
一、学生开学注册时间安排按照学院《关于做好2011-2012学年上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艺院〔2011〕211号)执行。即:2008、2009、2010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、本科生、专科生
二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工作,教职工在保证本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安排轮休,正常上班时间为
三、各部门要在开学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,
四、凡借有机要室和综合档案室文件材料的同志,请于放假前归还。
五、暑假期间,机要室的同志双休日照常休息,除特殊工作外,每天下午4:00至5:00上班。
六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各项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。
(一)放假前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组织一次全面、系统的暑期安全教育,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开展包括游泳、交通、外出旅游、家居、消防、用电、防灾害性天气等安全教育。
(二)放假前,要开展一次全面集中的安全隐患排查,认真查找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,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,跟踪监测,落实到人,能够解决的,一定要抓紧解决,一时无法解决的,在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的同时,要书面报告学校,予以协调解决。
(三)假期期间,各教学单位要加强与学生家庭、社会的沟通联系,共同做好学生假期安全工作。
(四)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制度,确保信息畅通。暑假期间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保持信息畅通,务必要在
七、请各部门、各单位做好本学期的总结工作,并于开学前将工作总结交学院办公室秘书科。
广西艺术学院院长办公室
二○一一年七月四日
文章录入:零度以下 责任编辑:零度以下
文章搜素
推荐文章
热门文章
视觉焦点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