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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1年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

作者:院长办公…    文章来源:院长办公室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1-7-5

艺院办〔201118

关于2011年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

学院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我院的院历及下半年教学安排,学校定于201179日至914放暑假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学生开学注册时间安排按照学院《关于做好2011-2012学年上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艺院〔2011211号)执行。即:200820092010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、本科生、专科生916(星期五)注册,919(星期一)正式上课;2011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916注册,91718日入学教育,919正式上课;2011级全日制本专科生920(星期二)学注册,921-30日军训、入学教育。

二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工作,教职工在保证本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安排轮休,正常上班时间为915(星期四)。

三、各部门要在开学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,916(星期五)下午3:30院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各教学单位检查开学工作情况。

四、凡借有机要室和综合档案室文件材料的同志,请于放假前归还。

五、暑假期间,机要室的同志双休日照常休息,除特殊工作外,每天下午4:005:00上班。

六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各项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。

(一)放假前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组织一次全面、系统的暑期安全教育,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开展包括游泳、交通、外出旅游、家居、消防、用电、防灾害性天气等安全教育。

(二)放假前,要开展一次全面集中的安全隐患排查,认真查找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,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,跟踪监测,落实到人,能够解决的,一定要抓紧解决,一时无法解决的,在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的同时,要书面报告学校,予以协调解决。

(三)假期期间,各教学单位要加强与学生家庭、社会的沟通联系,共同做好学生假期安全工作。

(四)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制度,确保信息畅通。暑假期间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保持信息畅通,务必要在77(星期四)前将本部门值班安排(包括值班人员的电话号码、手机号码)报院办公室钟冬梅同志处,以便整理后送院领导。机关行政部门副处以上领导按学院安排到院办公室值班。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在假期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。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,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,遇到重要紧急情况,要快速反映,妥善处置,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,不得迟报、漏报或隐瞒不报。

七、请各部门、各单位做好本学期的总结工作,并于开学前将工作总结交学院办公室秘书科。

广西艺术学院院长办公室

一一年七月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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